榆次一中《2019年普通高校家庭
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晋教助学[2019]6号)及榆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今年继续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评审小组:
组 长:韩茂龙(榆次一中副校长)
副组长:白永慧(榆次一中纪检书记))
成 员:周昊(榆次一中德育处主任)
武娟(榆次一中德育处副主任)
杨兆勇(榆次一中德育处副主任)
王爱忠(高三年级组主任)
贾鹏(高三年级组副主任)
齐韶华(助学金专管员)
二、时间安排
1、8月15号—8月23号,宣传调查摸底阶段
德育处对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进行宣传,安排布置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并在微信群公示申请条件和确认程序。根据申请名单进行删选,对被选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确保上报学生家庭情况的真实性。
2、8月24号—9月3号,推选审核阶段
评审小组对学生情况要进行严格的核实和审查,并通过小组讨论决定受助学生的名单。
3、9月4号—9月8号,公示阶段
德育处将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设立举报电话:0354-3806737。
三、申请条件
申请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入学资助》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3、已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正式录取。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符合以上条件的要优先资助烈士子女、建档立卡家庭、残疾学生、低保家庭、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天灾人祸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极度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
四、入学资助受助学生的确认程序
1、学生持以下材料到德育处报名:
(1)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2)由办事处和乡镇出具的贫困证明
(3)受助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
(4)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高中毕业证复印件
2、评审小组根据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
3、确定受助学生
4、进行公示
五、资助标准和资金拨付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内10人),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省外14人),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用,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获得受助资格的学生,榆次区资助中心将根据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统一办理银行账户后,将资助款直接打入学生个人账户。
总之,我校高度重视入学资助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布署,认真完成推选、审核和发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入学资助资金发放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措施。
榆次一中德育处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