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一中关于禁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的通知

关于禁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的通知

为了加强校园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做如下通知:

一、严禁携带以下刀具及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1、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等。

2、其他各类非学习工作所需刀具,如水果刀、小剪刀、工艺刀具、尖锐物件、打火机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

3、双节棍、钢棍等易造成伤害的危险物品。

二、不得违反规定,非法持有、携带上述刀具及危险品进校园。 

三、各年级要加强教育宣传,督促持有上述管制刀具等物品的学生及时上交,德育处、保卫科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班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检查发现学生随身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品的,由学校德育处、保卫科收缴,对造成后果的,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五、学生在校园内发现遗弃的管制刀具,应立即报告并上交德育处、保卫科。

榆次一中保卫科 

2017年1227